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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content": "被告人龙绍齐,男,1987年7月28日出生,汉族,住址及户籍所在地: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。曾因犯盗窃罪,于2006年12月18日被辽宁省抚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曾因犯盗窃罪,于2009年3月23日被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;曾因犯盗窃罪,2013年12月9日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被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因涉嫌犯盗窃罪,于2017年8月23日被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,经本院批准,于2017年9月29日被该局执行逮捕..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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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content": "被告人龙绍齐,男,1987年7月28日出生,汉族,住址及户籍所在地: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。曾因犯盗窃罪,于2006年12月18日被辽宁省抚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曾因犯盗窃罪,于2009年3月23日被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;曾因犯盗窃罪,2013年12月9日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被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因涉嫌犯盗窃罪,于2017年8月23日被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,经本院批准,于2017年9月29日被该局执行逮捕..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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